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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十四五”规划:明确新型储能独立市场地位和价格形成机制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 2023-05-25 | 557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2.优化可再生能源市场化发展机制

依托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河南分中心,加强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项目信息管理和非电利用生产运行信息统计,实现对整县屋顶光伏开发试点的项目全流程线上管理,建立健全以市场化竞争配置为主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管理机制,降低非技术成本。完善新能源发电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促进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参与市场化交易比重,鼓励保障小时数以外电量参与市场实现充分消纳。完善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机制,规范交易流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和分摊机制。

3.建立绿色能源消费机制

强化绿证的绿色电力消费属性标识功能,拓展绿证核发范围,鼓励平价新能源项目开展绿证交易,做好绿证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电力现货市场机制、碳交易的衔接。积极引导绿色能源消费,开展绿色能源消费公益宣传和教育,鼓励新能源设备制造、汽车、互联网等企业扩大绿色能源使用比例,生产绿色产品,逐步提高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和公共机构绿色用能要求。

4.加强新能源电力安全监管

开展新能源发电项目安全监管,加强新能源场站储能、氢能等新兴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排查隐患,建立健全新能源安全生产标准规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安全监管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新能源快速发展带来的安全风险。

四、保障措施

加强规划引领和统筹协调,加强要素保障和环境支持,完善财税金融政策体系,完善能源行业监管机制,确保我省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目标落到实处。

1.加强规划引领和统筹协调

会同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气象等部门联合开展省内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资源详细勘查和储量评估。加强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与土地利用、环境保护、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规划的衔接,对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加快推动可再生能源项目向用地集约、环境改善等高质量方向发展。强化规划与产业政策、标准体系、运行监管的配合,充分发挥规划对我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宏观调控和引领作用。

2.加强要素保障和环境支持

强化土地要素保障,结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对年度建设方案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在建设用地指标方面给予重点支持。研究完善可再生能源复合用地政策,明确不同地类的用地标准,加强项目用地考核管理,降低不合理的土地使用成本。突出生物质能资源化利用、垃圾焚烧等的环境保护价值,强化生物质能利用与大气污染和污废排放标准等环境保护要求和政策的协同。

3.完善财税金融政策体系

完善可再生能源发展相关财政、金融、价格政策,强化政策引导、扶持和政策协同。用足用好国家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各项政策,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互联网+综合能源等领域,积极争取国家示范项目和财政税收支持。完善绿色金融政策,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通过发行债券、上市、融资租赁等形式获得运营资金。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统筹利用现有绿色发展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按照市场化原则多渠道筹资,支持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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