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单元配置为可研阶段成果,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储能基本单元配置上述本电化学储能项目,储能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方式最终以接入系统设计及其批复意见为准。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工程为EPC总承包工程,不分标段,以总价包干的方式完成本电化学储能站工程、接入变电站工程,除非本招标文件另有说明,凡是可研报告所描述的有关电化学储能电站工程的建设内容均属于投标人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此。
(1)新建15MW/60MWh接入电压等级为10kV的储能电站一座,站址拟位于合盛220kV变电站附近。
新建2回10kV电缆线路起于储能电站送出点,止于220kV合盛变10kV母线段储能预留盘位,线路长度约1km。
随电缆线路新建2回24芯ADSS光缆起于储能电站送出点,止于220kV合盛变相关设备光缆接口处,线路路径长度约1km。
(2)建设规模范围内的勘测、设计、供货、建筑、安装施工、调试、试运行、试生产、最终通过验收、移交生产、性能保证、“五通一平”、质保期服务、结算、配合业主决算审计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工程。
(3)本工程的土建部分,电气部分等(设备安装、系统调试、带电试运行等)均属本工程设计供货施工范围。土建部分(包括建筑物、构筑物、上下水、采暖通风、照明、道路、桥架、电缆沟等),电气部分(设备供货、设备安装、系统调试、带电试运行等)以及电气远动控制系统、消防系统、电话系统(行政、电力调度)、电视监控系统、计算机综合布线系统、火灾报警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照明系统等均属本工程设计供货施工范围。
(4)本工程设计包括详细勘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竣工图设计和竣工结算编制;设备及材料采购、设备材料运输、施工、设备安装和调试、试验、试运行、检测、检验、接入系统、竣工验收(包含验收费用)、投运、工程交接等,并提供设备永久标识牌。
(5)采购供货包括本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全部设备和材料订货、供应、监造、催交、运输、验收、功能试验、现场卸车、现场仓储保管和发放等;施工包括本工程建设范围之内的全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施工;调试包括本工程范围内的电气试验、保护整定及传动、设备调试、全部设备和系统的单体试运、分部试运和整套启动调试,投运送电;验收包括阶段验收、竣工检验和项目竣工验收,并通过性能考核,实现正常送变电目标后交付,并承担保修责任期。要求投标人对项目的先进性、完整性、可靠性、实用性以及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全面负责。
(6)承担办理用地征地手续、征林/草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地形图测绘、修建性详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供地手续、施工许可、竣工备案所需的技术服务费用,并取得相关合规性证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