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9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在投标(首次应答)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成交结果)发布之日期间,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有效处理期内的,也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成交)资格。
3.1.10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模板格式,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关于无违法失信行为的承诺函”,未提供承诺函的将被否决,未按规定模板格式提供承诺函导致承诺事项不完整或承诺事项不明确的也将被否决。
3.1.12投标人如果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质业绩凭证单”,须保证其提供数据真实可靠。
3.1.13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具体详见本章附件一“专用资格条件要求”。针对本章3.1.1-3.1.6规定事项,如专用资格要求另有规定的,以专用资格要求为准。
3.3除招标公告对相应标包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