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积极推动绿色铁路、绿色公路、绿色港口和绿色航道的建设。有序推进充换电、加注(气)站、加氢站、配套电网及港口岸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动船舶岸电受电设施改造。到2025年,船舶受电设施安装率、使用率大幅提高,沿海主要港口75%以上专业化泊位(危险货物泊位除外)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加快“电动莆田”建设,提升城市公交、出租、物流、环卫清扫等新能源汽车使用比例,推动全市城区、农村、社区、园区、景区等重点区域推广应用示范。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完成省下达推广应用目标任务。大力发展智能交通,积极运用大数据优化运输组织模式,推动不同运输方式合理分工、有效衔接,加快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大力发展铁水、公铁、公水等多式联运,逐步提高湄洲湾港东吴港区大宗散货铁路运输占比,有效降低公路货运比例。全面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深入实施清洁柴油机行动,鼓励重型柴油货车更新替代,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加强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耗能的老旧运输船舶。到2025年,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较2020年下降5%,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较2020年下降3.5%。加快绿色仓储建设,鼓励建设绿色物流园区。加快标准化物流周转箱推广应用,全面推广绿色快递包装,引导电商企业、邮政快递企业选购使用获得绿色认证的快递包装产品,推广应用电子化面单、瘦身胶带、循环中转袋、可循环快递箱(盒)、标准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在邮政快递网点全面设置标准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稳步推进快递包装回收循环利用。鼓励以市场方式建立逆向物流体系,提高包装物重复利用率和资源化率。(市交通运输局、发改委、工信局、公安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邮政管理局、湄洲湾港口发展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持续推进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制冷、照明、电梯等设施设备节能改造,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鼓励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机构绿色低碳示范单位创建。率先淘汰老旧车,带头采购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完善新建和既有停车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备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推行能耗定额管理,开展能效对标对表行动。持续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重点推进教科文卫体系统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参与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和绿色低碳示范单位评选。建立健全节约型机关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以2020年能源消费、碳排放数据为基数,到2025年,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6%,人均综合能耗下降6%,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下降7%,力争80%以上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