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压实各方责任。建立健全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组织指导,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发电企业、电网企业、电力用户和其他相关市场主体各负其责、发挥合力的电力系统稳定工作责任体系。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履行好电力规划、电力建设、电力保供的属地责任,会同地方经济运行管理部门加强电力稳定运行工作。发电企业加强燃料供应管理,强化涉网安全管理,提高发电设备运行可靠性。电网企业做好电网建设运维、调度运行等环节的稳定管理,强化电网安全风险管控。电力用户主动参与需求响应,按要求执行负荷管理,践行节约用电、绿色用电。其他相关市场认真落实电力系统稳定工作要求。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根据职责依法加强监管,推动相关稳定措施落实到位。
(二十七)加强宣传引导。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宣传和解读,凝聚行业共识,引导各方力量树立全网一盘棋的思想,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合力。加强电力系统稳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电力系统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工作水平。及时总结新型电力系统稳定工作经验,推广典型模式和先进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