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六 碳汇能力巩固与提升工程
生态保护巩固碳汇工程。加强公益林管理与保护,推进天然林的封禁性保护、生态性培育,保护公益林保护面积35.08万公顷、天然林资源保护面积33.86万公顷。深入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监测与保护,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勘界立标。
林业碳汇工程。建设林业碳汇发展项目,通过人工造林、现有林培育和保护、森林经营等措施逐年实施碳汇造林工程3000公顷。
生态修复强化碳汇工程。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完成人工造林2万公顷;推进退化林修复建设,完成3万公顷退化林修复,加强14万公顷森林抚育建设;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国家储备林基地,高质量完成0.2万公顷国家储备林建设。
河湖生态修复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工程。重点推进常宁松柏至石鼓区湘江河段、雁栖湖、天湖生态综合治理工程等项目,恢复主要河湖水域100平方公里左右。
农业农光互补、渔光互补、林光互补重点工程。加快推进衡南县宝盖镇、常宁市罗桥镇、水口山镇、白沙镇、兰江乡、耒阳市永济镇等乡镇林光互补项目建设,支持祁东县步云桥坪塘农光互补、常宁市海埠桥水库渔光互补建设,推动衡东县蓬源镇、荣桓镇、杨桥镇、甘溪镇、吴集镇农光互补项目建设。
(九)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1.倡导低碳生活和绿色消费。推进绿色家庭、绿色商超、绿色机关、绿色学校等"绿色示范"创建活动。倡导绿色低碳出行,鼓励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行、步行,支持购买小排量、新能源等环保车型。严格执行政府对节能环保产品的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制定全市低碳生活指南,引导和规范居民低碳生活行为。扩大绿色产品市场占有率,增加绿色产品供给,畅通绿色产品流通渠道,提升绿色产品消费水平。(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低碳宣传教育。广泛运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电视、广播、报纸等各种媒体,开展低碳生活宣传活动和科普教育,形成浓厚的绿色低碳生活氛围,将普及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紧密结合。把生态文明教育融入教育体系,在中小学开设碳达峰碳中和科普教育课程,同步开展节能、节水、低碳、绿色、环保等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不断增强社会公众绿色低碳意识。(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倡导企业实施绿色采购和绿色办公,广泛使用低碳、循环、再生、有机等绿色认证产品。发挥重点行业龙头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制定实施企业碳达峰行动方案。组织华银电力、韶能集团、湘衡盐化、新澧化工、裕华科技、建滔(衡阳)实业、南方水泥、华菱衡钢等重点用能单位全面核算本企业碳排放情况,制定达峰专项工作方案,推进节能降碳。引导重点企业对标国际规则建立碳排放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组织企业开展碳减排、碳管理、碳交易等专业化、系统化培训,打造高水平的专业人才队伍。(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