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绿色低碳科技支撑。大力研发电能替代、生物燃料等工艺革新技术。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八、加强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美丽商丘建设工作专班统筹推进美丽商丘建设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要发挥牵头部门作用,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专班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要建立美丽商丘建设统筹协调机制。(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
(二)强化推进落实。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召开专班成员或联络员工作推进会议,研究解决“美丽商丘”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强化工作调度,及时总结各领域和地方先进经验和典型案列,组织宣传推广。指导各地制定落实方案,增强生态环保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严格监督问效。科学开展美丽商丘成效考核,完善排名通报、公开约谈等机制。及时跟踪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定期报告工作专班组长、副组长。将推进美丽商丘建设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