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7)对于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制;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要求
温州市龙湾区、永嘉县30MW分布式光伏+2MW/4MWh储能综合智慧能源项目
(1)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具有近5年内完成至少2个光伏工程项目施工业绩(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且投标人选用的储能系统集成厂家须具备累计容量不低于5MWh的储能集成系统供货业绩(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
(3)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具有光伏工程施工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证明材料业绩中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材料,如项目委任书等有效材料);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在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