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加强综合防灾减灾能力
(一)加强气候灾害的监测评估
以县为单位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调查、重点隐患排查,摸清全市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和抗灾能力,建立分类型分区域的全市自然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分类编制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图和自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按要求编制市县两级地震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图和防治区划图、不同尺度的气象灾害危险性分布和风险评估分布图。建立地质灾害、洪涝灾害、火灾等灾害灾难的风险研判、风险评估和论证机制,落实安全设防标准,加强对致灾风险、安全隐患级别、承灾体脆弱性、灾害链特征等分析评估,开展灾害情景构建,提升评估的精准性和防控能力。
(二)强化自然灾害监测预警
加强监测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自然灾害监测站点布局,充分利用遥感、互联网等技术,实现重大风险和隐患在线动态监测。加强与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共建共享,建立统一完善的风险和隐患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对长江洪涝、山洪、水旱灾害、森林防火、城市消防、重大工程建设、危化行业、公路交通、地质灾害、工业园区、旅游景区等重点领域重点风险的精准动态管理。加强自然灾害风险分析研判会商,健全灾害事故分类监测和分级预警制度,统一监测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强化针对特定区域、特定人群的精准发布能力,提升预警信息发布的时效性、精准度和覆盖面。
(三)加强自然灾害防治
认真落实《湖北省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工作方案》,推动重点任务、工程治理措施高质量实施。提升城乡建筑抗灾能力,重点加强麻城、团风、蕲春、浠水等高烈度区房屋设施抗震加固工程和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建设,提升灾害高风险区域内学校、医院、居民住房、基础设施及文物保护单位等的设防水平和承灾能力。推动综合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灾害多发易发县市区交通、水利、通信、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抗损毁和快速恢复能力。加快推进全市重点江河,大、中、小型水库,大中型水闸,蓄滞洪区,湖泊等防汛抗旱治理项目。加快推进全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县级行政单位森林防灭火能力建设,完善以水灭火管网、防火道路网、林火阻隔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进红安、浠水、蕲春三个县级护林站(点)建设。
(四)完善气候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和响应工作机制
建立“上蓄下挡、蓄泄兼筹、分级设防、保弃有序”的防洪减灾体系,加强抗旱应急工程建设,提高应急供水保障能力;构建健全的风险管理体制和巨灾保障模式。加强应急通道、救灾物资储备中心等建设,提高救援响应速度、应急救援覆盖率等应急管理水平,增强对极端气候事件的应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