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树立“亩均论英雄”发展导向,全市开发区工业产值增长20%以上。保山产业园区要发挥好“主引擎”作用,全力打造成千亿级园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保山产业园区管委会具体落实)
(十)大力培育规模以上数字经济企业,抓好电商消费惠民示范工作,培育电商品牌,农产品电商交易额增长15%以上。(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分别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十一)加快提升口岸功能,实施腾冲口岸智慧化通关等9个重点项目,通关货运能力较2020年提升30%以上,进出口货运量达到400万吨。(市商务局牵头负责,腾冲市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十二)锚定“三年有起色、五年上台阶、八年争优秀”目标,确保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力争教育教学主要评价指标居全省中上游。(市教育体育局、财政局分别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十三)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增幅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市科技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十四)重点培育硅基材料、生物制造等创新平台和团队,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突破关键技术与开发重点新产品10项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分别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十五)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户,培育省级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30户、专精特新企业5户以上。(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分别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十六)实施新一轮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完成补充耕地垦造水田3万亩,落实进出平衡任务7万亩,新建高标准农田20万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分别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十七)加快水稻繁育基地建设。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395万亩左右、产量146万吨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十八)脱贫人口转移就业15.2万人以上,脱贫及监测户人均纯收入增长15%以上。(市乡村振兴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别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十九)推进规模养殖和产业配套,肉牛出栏29万头以上,生猪出栏430万头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二十)培育省级以上龙头企业10户,认证“三品一标”产品40个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二十一)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6.4万人次以上,转移就业稳定在100万人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