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城镇居民1.5个百分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分别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十四)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十五)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左右。(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十六)单位GDP综合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完成省下达控制目标任务。(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分别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保山产业园区管委会具体落实)
二、主要目标任务(31项)
(一)新培育连锁企业5户以上、连锁门店50个以上。(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二)快速推进永昌、大保高速老营至板桥段改线等6条高速公路建设,全面开工建设弥昌、昌链高速公路和国道G219泸腾、黄勐线,确保昌保高速公路上半年全线通车。加快推进大瑞铁路保瑞段建设,争取提前开通保山至蒲缥段货物运输。实施好保山、腾冲机场改扩建。(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三)加快推进保山坝和腾冲灌区建设,力争潞江坝灌区等重点水利工程开工。(市水务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四)实施500千伏保东变、兰城变三期和通威二期220千伏输变电项目,光伏电站建成装机100万千瓦以上。(市能源局牵头负责,隆阳区、施甸县、昌宁县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五)突出绿色硅产业龙头引领作用,确保通威20万吨高纯晶硅项目投产,加快30万吨高纯晶硅一体化绿色基材和永昌硅业10万吨、永隆5万吨工业硅项目建设,力争硅切片、电池片、光伏玻璃、光伏组件等补链延链项目取得实质性突破,绿色硅产业产值达到420亿元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六)全力争取优势矿产品加工项目签约落地。大力发展新能源电池,积极谋划储能项目,加快中星7万吨负极材料项目建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隆阳区、腾冲市、龙陵县人民政府及保山产业园区管委会分别落实)
(七)做好“土特产”文章,力争农业全产业链产值达到1000亿元,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提高到2.6∶1。(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分别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八)和顺古镇创成5A级景区。旅游业收入增长15%以上。(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