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
2022年8月1日,江苏发布《江苏省“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260万千瓦左右。
河南
2023年2月6日,河南印发《河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220万千瓦以上。
湖北
2022年5月19日,湖北发布《湖北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指出,到2025年全省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200万千瓦。
湖南
2022年10月13日,湖南印发《湖南省电力支撑能力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5年)》。《方案》提出,到2025年,新型储能规模200万千瓦左右。
广西
2022年12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容量达到200万千瓦左右。
云南
2022年11月29日,云南印发《云南省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21—2025年)》。规划提出,到2025年,力争建设新型储能规模200万千瓦左右。
四川
2022年12月6日,四川印发《四川省电源电网发展规划(2022—2025年)》。《规划》提出,到2025年力争全省新型储能规模达200万千瓦以上。
辽宁
2022年7月14日,辽宁印发《辽宁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规划》提出,到2025年,新型储能规模分别达到100万千瓦。
江西
2022年9月28日,江西印发《江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容量达到100万千瓦。
贵州
2022年11月21日,贵州印发《贵州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容量不低于100万千瓦。
北京
2022年10月13日,北京印发《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容量达到70万千瓦。
福建
2022年8月26日,福建发布《福建省推进绿色经济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计划》提出,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容量达到60万千瓦以上。
天津
2022年9月14日,天津印发《天津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容量力争达到50万千瓦以上。
吉林
2022年8月8日,吉林印发《吉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容量达到25万千瓦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