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引导与遏制双管齐下,促进工业绿色健康发展
全力推动能源结构优化,按照国家、省能源规划及年度能源工作的要求,大力发展海上风电和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积极配合省发改委开展海上风电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大型集中式光伏项目落地建设,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提升清洁能源上网电量比例,进一步挖掘电网节能潜力,优化用能结构。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通知》精神,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盲目发展。协同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按照“总量控制、分类施策”的原则,强化节能审查约束,引导能耗指标要素向经济效益好、附加值高的项目流动,倒逼高耗能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节能降耗。
(四)提速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助力自贸港新能源车普及推广
一是继续与各充电桩建设企业对接,宣贯充电设施建设、运营补贴政策,鼓励建桩企业积极投资建设运营。二是加快推进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建设工作继续抓好“充电桩进小区”示范项目建设工作,多措并举,解决停车位及电容量问题,处理好物业公司与业主关系,引导鼓励企业建设小区充电桩。三是完善旅游景点以及乡镇充电基础设施,提高旅游景点、乡镇充电基础设施覆盖率。四是鼓励开展换电模式应用,充分利用公园、动车站及道路停车场等场地布局充换电设施,形成服务便利的充换电网络。
(五)稳步推进省支持儋洋一体化措施落地实施
一是建立评估机制,持续推进量化任务盘点销号。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任务量化分解表中各项工作举措,加强协作,主动作为,定期跟踪销号。二是补齐短板弱项,大力争取省级部门倾斜支持。主动与省政府支持儋州洋浦一体化发展专项小组办公室及各专项小组牵头单位对接,争取协调解决“1+7”政策部分支持措施未落地事项。
(六)加快推进储粮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协调解决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粮油配送中心项目建设,今年底投入使用。加快督促市级储备粮粮库项目开工建设,争取明年年底投入使用。
(七)落实粮食安全市县长责任制考核工作。发挥我委粮食统筹协调作用,督促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落实粮食安全市县长责任制考核任务目标。
(八)开展节能减排工作。扎实开展2023年节能减排工作,牵头相关单位稳步推进省支持儋洋一体化措施落地实施,及时排查处理安全生产隐患。
(九)编制有关报告和方案。编制好《关于儋州洋浦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儋州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加快开展城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编制申报工作,编制儋州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