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电力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4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落款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至少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电力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清晰反映项目经理信息,否则不予认可】。
3.5技术负责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3.6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3.7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提供2020-2022年度经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审计报告;2020年以后成立的单位按成立后年份提交经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审计报告;2022年以后成立的单位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8信誉要求: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②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纳入“限制消费人员名单”,及“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③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刑事案由”进行查询),分别查询并提供公告发布当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网页查询截图。
3.9其他要求:
3.9.1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
3.9.2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
3.9.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1月08日至2024年0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