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时间节点暂定,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合同履约期内相对工期及总工期保持不变。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专业乙级;
3)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书(承装、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
4)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根据联合体协议具备以上相应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个10MWh及以上电化学储能项目EPC或PC业绩(必须独立完成,无专业分包,否则算无效业绩);或自2020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个10MWh及以上电化学储能项目设计、施工及设备供货(需为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集成设备,内容至少包含电池预制舱、BMS、PCS等,且累计供货不低于50MWh)业绩(可以是不同项目的设计、施工及设备供货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的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封面)、项目名称页、签订时间页、双方签字盖章页、与承接内容对应的合同范围页、供货清单及工期内容页等合同扫描件。
3.项目经理要求:1)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或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注册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需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项目经理由承接施工内容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2)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
4.安全要求:1)投标人或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暂扣状态视为无效)。
2)自2020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未发生政府安全监管部门通报的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由投标人负主要责任),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5.联合体投标人:允许,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
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在以下网站公示的失信行为处置期和处置范围内:
1)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3)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