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北海市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
《方案》明确主要目标:
2023年底前,持续加密优化县乡村充电服务网络,推动充电服务网络更加完善,充电服务更加便捷。
2024年底前,力争我市有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示范县、示范县有示范乡、示范乡有示范村,示范县至少建成1座可同时为10辆以上新能源汽车提供充电综合服务的大中型充电站;实现充电基础设施在适宜使用电动汽车的农村地区有效覆盖,力争建成适度超前、智能有序的城乡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服务网络。
2025年底前,各县区及有条件的乡镇至少建成1座大中型综合服务充电站,基本建成高效覆盖、规模适度、智能互联的城乡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服务网络。
原文如下: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北海市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北海市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发改综合〔2023〕545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3〕49号)精神,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环境,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引导农村地区居民绿色出行、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加强统筹谋划,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完善网络,提高设施能力,提升服务水平,更好满足农村地区人民群众购置和使用新能源汽车需要,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加强县乡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顶层设计,加大交通、市政、电力等公共资源协同力度,做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整体规划,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和空间布局,形成较为完善的县乡村充电基础设施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