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明确目标责任。各县(市)、各有关部门深刻认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切实扛起责任,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着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省对口厅(局)请示沟通,加快制订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实施方案和保障方案。各相关单位、社会组织要对照州委、州人民政府有关要求,积极发挥自身作用,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三)强化监督考核。完善能耗双控和碳排放控制考核机制,对能源消费和碳排放指标实行协同管理、协同分解、协同考核。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增加考核权重,加强指标约束。加强监督考核结果应用,对碳达峰工作突出的县(市)、部门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碳排放控制目标的县(市)和部门依法依规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