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浙江省海宁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68号提案的答复。
海宁市推动储能产业发展的主要做法包括推广“清洁能源+储能”发电方式,原则上要求按照新能源项目装机容量的10%配置储能。支持有条件的镇街平台统筹建设集中式或分布式储能电站。明确推动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储能应用,力争到2027年,全市建成新型储能35万千瓦以上。
以储能应用为牵引,加强新型储能核心技术项目引进和产业化。争取到2026年实现海宁储能产业总规模突破千亿大关。
答复指出,下一步将加快推进海宁市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融合全市电源侧、电网侧、负荷侧、储能侧等多种资源,建成“科创赋能+产业转化”一条链,“资源统筹+能源服务”一盘棋,“输电+配电”一张网,“节能+减碳”一本账,实现清洁低碳、安全可靠、经济高效的新型电力生产消费平衡体系。
详情如下:
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68号提案的答复
您在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有序推进储能项目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由我局承办,市供电公司协同办理,现答复如下: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我市的清洁能源发电应用取得较快发展。截至2022年底,全市光伏装机总容量892.5兆瓦,风能总容量50兆瓦,生物质能总容量35兆瓦;2022年,全市清洁能源发电量10.54亿度,占全社会用电量比例8.39%。随着以分布式光伏为主的新能源接入比例不断提高,其具有的随机性、波动性和间歇性的特点,对电网设备的高效稳定运行带来影响。储能作为新能源发展的关键支撑技术,在电力系统运行中合理应用储能技术,可以有效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电网支撑能力和新能源消纳能力,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一、我市储能产业发展现状
为加快新型电力系统示范建设,2021年,我市尖山新区挂牌成立全国首个“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区”,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推动源网荷储协调发展 促进清洁能源高效利用的指导意见》,提出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2022年,晶科储能项目、恒发公司尖山电网侧储能项目入选省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尖山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入选省新型电力系统示范项目计划。截至目前,我市在电网侧已建成恒发一期10兆瓦/20兆瓦时项目,在用户侧已建成芯能光伏、晶科能源、华昌新材料等12个项目,并网总规模达23.28兆瓦,排名嘉兴第一。
二、我市推动储能产业发展的主要做法
(一)强规划引领。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海宁市统筹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保供稳价工作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新能源和储能协调发展。发布《海宁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海政办发〔2022〕76号)和《海宁市“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行动指南》(海发改〔2022〕379号),根据我市产业结构和能源发展实际需求,科学引导新型储能发展,探索建设集中共享式园区储能,引导新型储能应用与能源清洁低碳转型、新型电力系统发展相适应。今年我市体系化推进“十项重大工程”,专门印发了《海宁市绿色低碳发展工程实施方案》,明确推动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储能应用,以试点示范带动新型储能高质量、规模化、集成式发展,鼓励重点企业、工业园区、综合能源服务商等根据用户负荷特性自主建设储能设施,力争到2027年,全市建成新型储能35万千瓦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