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法规政策和体制机制初步建立,技术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城乡建设方式加快从粗放式向集约化转变;绿色建筑发展质量不断提高,建筑能效水平稳步提升,绿色建造方式加速推广,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增长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城乡建设领域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
到2030年,全省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法规、技术标准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城乡建设整体性、系统性、生长性进一步增强;建筑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垃圾资源化利用等水平大幅提高,用能结构和方式更加优化,可再生能源应用更加充分;高品质绿色建筑规模持续增长,绿色建造方式广泛推行,绿色生活方式普遍形成,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
2060年前,城乡建设方式全面实现绿色低碳转型,系统性变革全面实现,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治理现代化全面实现,美好人居环境全面建设,人民生活更加幸福。
二、系统推进绿色低碳城市建设
(四)合理优化城市功能布局。按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和空间结构,构建产城融合、职住平衡、高效有序、紧凑宜居、交通便利的城市格局,加快形成集约紧凑低碳的发展模式。科学有序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促进国土空间均衡开发。统筹城市生态廊道、通风廊道、景观视廊、滨水空间和绿道建设,构建与自然相连通的生态廊道网络。加大提升主城区和新建城区道路网密度,主城区道路网密度大于8公里/平方公里,合理布局快速干线交通、生活性集散交通和绿色慢行通道设施,到2025年全省新增城市道路6000公里。统筹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加强新建建筑密度、高度管控,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稳步开展城市更新行动,健全城市既有建筑保留利用和更新改造工作机制,严格既有建筑拆除管理,推动“拆改留”到“留改拆”转变,除违法建筑和经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且无修缮保留价值的建筑外,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
(五)开展绿色低碳社区建设。推广功能复合的混合街区,倡导居住、商业、无污染产业等混合布局。新建居住社区严格执行《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既有居住社区因地制宜配建相关设施,到2030年,全省各设区市的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提高到60%以上。探索推进零碳社区建设,引导可再生能源进入社区能源消费终端,推进社区充换电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到2025年全面完成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力争基本完成2005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累计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40万户。通过步行和骑行网络串联若干个居住社区,构建形成5分钟、10分钟、15分钟生活圈。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提供居家养老、家政、托幼、健身、购物等生活服务。鼓励“部分空间、部分时间”、电力需求侧响应等绿色低碳用能方式,倡导使用智能插座。鼓励居民采用公共交通、自行车和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引导选用绿色家电、高效照明、节水器具等产品,减少使用一次性消费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