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无证明城市”全面推进行动
深化数据赋能,优化创新政务和公共服务流程,积极打造“无证明城市”,引领国家电子政务发展风向标。全面拓展电子证照证明应用场景,大力推行减证办、免证办、一码办,全面推广“一码通城”,持续深入推动部门电子“证”“照”“卡”“码”互通融合。着力提升证照数据质量,规范电子证照证明制发,强化证照数据归集,推进个人事项“一证通办”,企业事项“一照通办”。依法推进证照证明清理和告知承诺减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电子证照证明应用深化、电子证照证明数据供给等行动。到2025年,电子证照证明、“居民码”“企业码”在各领域广泛应用,免提交证明事项数达到1200项或免提交证明事项占比达到85%;电子证照证明同步制发率达到100%,群众和企业“免证办事”“一码通行”成为常态,“免申即享”“精准服务”全面推开,全域建成“无证明城市”。
(十二)全国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先行区培育行动
深入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改革,建立可持续的公共数据开放长效机制。以公共数据运营试点为突破口,探索建立数据授权运营管理机制,依法依规开展数据产品交易试点,打造开放融合的数据生态体系,引导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开放共享和融合应用。按照“业务—系统—数据”匹配的要求,持续深化“数源”“数治”“数用”行动。探索建立完善数据流通规则,健全数据资产评估体系,建设场内场外相结合的数据交易体系,强化市场主体数据全流程合规治理,确保流通数据来源合法、隐私保护到位、流通和交易规范。面向数据采集、传输、存储、流通、计算、分析、可视化、安全等领域,发展一批大数据创新服务标杆单位,有序培育一批资产评估、合规认证、数据经纪等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到2025年,在全国率先建立活跃有序的数据要素市场,数据要素规则体系基本建立,公共数据开放水平走在全国前列,数据要素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作用显著发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数字青岛建设的领导,加强数字青岛建设领导小组对数字青岛建设规划、项目、数据、技术、应用的统筹管理,确保统建共用、集约建设、互联互通、开放共享,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建立数字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协调机制,加强对全市数字化建设的顶层设计和战略指导,加强重大事项、重点项目、重大问题的统筹调度。建立数字青岛建设的政策清单、任务清单,形成技术发展路线图,持续推进、动态更新。各级各部门应根据职能制定数字青岛具体工作方案或计划,明确阶段性目标和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按质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