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加快制造业智能化转型。免费开展工业企业智能化诊断服务,支持企业开展“两化融合”贯标、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评价,对评优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支持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建设,对通过市级认定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入选国家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和优秀场景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入选全球“灯塔工厂”的企业,给予300万元奖励。加强园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数字化智能化管理服务水平,对获评星级智慧园区的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加大成都市重点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对企业固定资产投入或信息化投资,给予最高12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
(十)加快制造业绿色化转型。加快发展绿色低碳产业,采取“赛马制”确定6个重点产业园区,市级财政连续3年累计给予最高1亿元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规定给予新增政府债券重点支持。开展重点用能企业免费节能诊断,鼓励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按节能量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支持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设计产品建设,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
(十一)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运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实施改造升级,按实际投入的5%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软件、检测、智能化集成、研发外包服务等投入纳入支持范围。支持传统行业面向新消费转型升级,对典型项目给予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奖励。加快落后产能淘汰,对淘汰设备(生产线)的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
四、支持发展现代都市工业
(十二)鼓励“工业上楼”。鼓励新建、改建三层及以上的工业厂房,按100元/平方米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对租赁综合楼宇、多层标准厂房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年/户的租金支持。区(市)县可根据区域发展实际对企业购买、租赁产业用房给予资金支持。允许具有试验、验证、生产环节的企业在符合安全、环保要求且通过区(市)县经信部门认定的前提下,在非住宅性楼宇中注册落户。[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有关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十三)大力发展总部经济。支持制造业企业在蓉设立区域总部和生产制造、研发设计、运营结算等功能型总部,按产值及财力贡献,对新引进总部企业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对存量总部企业给予最高2000万元提能升级奖励,并在用地供应、人才保障、金融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对认定的成都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小企业创业基地,按照提升服务能力、开展服务活动的实际支出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