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4·26”知识产权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时间节点,重点宣传民法典、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江苏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相关国际条约以及相关法治理念。开展“送法送政策进企业”活动,推动相关单位落实普法责任制,普及与新能源之都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梳理汇总涉企政策法规,采取网站、微信、专栏等形式,开展法律法规推送宣传和解读辅导,打通企业与部门联系通道,提高政策可及性和认可度,引导民营企业完善信用管理制度,真正让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
4. 推进企业合规建设。建成常州市企业合规建设促进中心,选取“专精特新”等新能源企业开展行政合规试点工作。完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和合规整改全程监管制度,研发涉案企业合规建设软件,打造企业合规建设管理信息平台。开发合规建设法律服务产品,开展中小企业合规公益法治体检。深入推进企业“法治体检”全覆盖工程,组织律师、公证、仲裁等专业力量和行政执法部门实务人员深入新能源企业提供政策法律、投资融资、财税合规、技术创新、风险诊断等服务。
5.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出台常州市行政执法程序规范与用语示范实务指引,统一行政执法案卷和文书基本标准,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与文明用语水平。出台常州市涉企行政检查办法,规范包括对新能源企业在内的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提高行政检查效率,减轻企业负担。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出台常州市重点领域涉企常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和免罚清单,对轻微违法行为或无明显危害后果的行为,依法不予处罚或者从轻减轻处罚,为企业提供更加宽容的法治营商环境。
6. 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构建矛盾纠纷“预防性”制度体系,积极开展涉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专项行动,推动人民调解网络从“3531”向“3NN1”发展,依托行业协会、商会,推动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向金融商贸、知识产权等领域拓展,积极推进新能源行业调解组织建设。拓展非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实践载体,借助常州大学非诉讼研究院资源,探索建立“调解+复议”“调解+仲裁”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涉新能源企业纠纷建立快速响应联动机制,引导企业优先选择高效、便捷的非诉讼纠纷解决途径。加快非诉讼服务信息平台推广使用,畅通纠纷案件流转、督办运行等机制,推动多部门融合联动,建立涉企疑难复杂纠纷共商共调配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