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围绕装备制造产业基础最为薄弱的环节,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鼓励企业开展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基础工业软件等的攻关;积极推动开展企业政策宣讲会、协作交流促进会等,强化政府企业政策及需求互通、促进企业合作交流,引导产业协同发展;开展基础装备产业精益生产管理与智能制造研讨会,指导企业优化工艺水平、提高管理水平;鼓励企业加强可靠性设计、试验与验证技术开发应用,提升装备产品稳定性、可靠性、适用性,延长使用寿命,提高质量水平。
9.重大技术攻关工程。推进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培育,鼓励国有企业带头科技创新,培育一批“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配合工信部积极开展重点产业“揭榜挂帅”等活动,推动一批关键核心技术产品产业化应用;发挥省铸造协会以及轨道交通、智能煤机、通用航空产业技术联盟作用,鼓励相关组织开展创新活动,为企业生产和技术攻关提供体系完备、功能齐全、优质高效的服务。
10.重大项目建设工程。储备实施30个以上装备制造重点项目,抓好日常调度和问题会商解决,推动项目早落地、早建设、早投产、早达效;充分发挥重大项目龙头带动作用,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全流程指导服务;鼓励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联合承担国家及省级重大专项,促进重大专项创新成果孵化;积极支持科技成果产业化形成的新技术、新装备、新业态、新模式在山西率先落地应用。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统筹领导。各市和综改区要做好本区域装备产业年度整体规划工作,抓紧出台和完善产业政策、目标管理激励考核机制及相关配套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区位优势、借力政策机遇,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杆定位,切实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科学性。同时,加大对重大项目落地、重点企业发展的支持,确保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工作取得实效,及时解决问题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典型模式,将装备产业打造成推动我省工业高质量发展强大引擎。
2.鼓励联动发展。鼓励省内龙头企业发挥好带动作用,吸引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入驻本地园区。深化山西各市县联动发展,引导各市县培育适合自身发展条件的特色装备制造产业,提升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水平,做专、做精、做优配套服务。增强省内城际互联互通能力,打造资源共享、协同发展的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撑体系。
3.强化生产管理。严格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对于技术工艺先进、有效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的技术改造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督促装备领域企业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履职尽责承诺等规章制度,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快推进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的深度融合,为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