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sznyxx@fgw.sz.gov.cn。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特此通告。
附件:
1.深圳市支持虚拟电厂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2.编制说明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11日
深圳市支持虚拟电厂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挖掘我市分布式资源的调节潜力,打造源网荷储高效互动的新型电力系统,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发改能源〔2022〕206号)、《深圳市促进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深府办规〔2022〕4号)、《深圳市虚拟电厂落地工作方案(2022-2025年)》(深发改〔2022〕447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措施。
一、强化关键设备产品有效供给
1.支持虚拟电厂关键技术研发。针对分布式资源智能控制终端设备、虚拟电厂分级调度与协同运行、分布式资源运行优化与能量互动、配电网物理信息系统等重点研发方向支持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市科技创新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负责)
2.鼓励虚拟电厂关键设备规模化量产。对于V2G充电桩、分布式资源智能控制终端、计量通信芯片模组等虚拟电厂关键核心设备产业化,按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最高支持力度不超过1500万元。(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二、提升充换电设施车网互动水平
3.提升充电设施有序充电能力。新建充电基础设施应具备有序充电能力,符合相关地方标准。加快直流公共快充站升级改造,提升快充桩功率调节能力,经评审后对存量直流公共快充站智能化改造部分(含制造及配套环节投入)给予扶持,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负责)
4.强化换电基础设施响应能力。新建换电基础设施响应能力应具备有序充电能力,符合相关地方标准。支持存量换电站开展功率拓扑改造,将原有单向的整流电路升级为双向的PCS模块,并同步升级换电站站端EMS的功率控制系统,经评审后按照改造部分(含制造及配套环节投入)给予扶持,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负责)
5.提升车网双向互动能力。针对公交、物流、环卫、港口拖车等典型车型,面向工业园区、社会停车场等停充一体场景,扶持一批车网双向互动典型示范项目,对于具备V2G功能的充电设施,经评审后给予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支持。(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