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做好管辖场所内的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安全监管。
五、电动自行车
(一)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指导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检查,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灭火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二)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市公安局负责依法打击电动自行车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规范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加强使用安全宣传。
(四)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负责指导督促建设单位新建工程按规定预留非机动车停车棚、充电桩等设施。
(五)市城管局负责引导有条件的老旧小区结合小区改造行动完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管理区域内充电设施的安全管理和日常巡查。
六、新兴涉旅行业
(一)市文广旅局牵头负责乡村旅游重点村(景点)和旅游民宿的安全监管。
(二)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督促休闲农业(含观光农业、体验农业、休闲渔业等)经营场所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农家乐、休闲农庄等经营场所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
(四)市消防救援大队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负责对农家乐、休闲农庄等经营场所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七、网红、小型游乐设施
(一)市文广旅局牵头负责A级旅游景区内玻璃栈道、网红吊桥、冰雪冰雕、小型游乐设施的安全监管。
(二)市商务局负责督促商业综合体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其中的冰雪冰雕、小型游乐设施加强安全管理。
(三)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城市公园(A级旅游景区及风景名胜区内的公园除外)内小型游乐设施的安全监管。
(四)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为小型游乐设施和移出特种设备目录外风险系数较高的游乐设施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五)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管辖场所内玻璃栈道、网红吊桥、冰雪冰雕、小型游乐设施的安全监管。
八、商业综合体
(一)市商务局负责督促商业综合体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责对综合体内商场、卖场等商贸流通生产经营单位和餐饮场所燃气的安全监管工作。
(二)市公安局负责商业综合体大型活动的安全监管工作。
(三)市住建局负责商业综合体燃气、玻璃幕墙的安全监管工作。
(四)市城管局负责商业综合体装饰装修工程、经营性停车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的安全监管工作。
(五)市交运局负责商业综合体周边公交车站服务设施、出租车停靠点的安全监管工作。
(六)市文广旅局负责商业综合体的KTV、网吧、游艺厅等文化旅游娱乐场所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
(七)教体局负责商业综合体的攀岩场馆、滑冰场馆等运动场所的安全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