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改真正目的是建立节能环保、安全可靠、优化配置的市场化电力系统。电力体制目前最突出的矛盾是电网企业拥有独家买卖电的特权,加之所有电价均由政府管制,使电力市场中两个最重要的主体即发电企业(生产者)和电力用户(消费者)被制度性“隔离”。从而发电市场的供给、成本变动和价格信号不能及时传导到用户,用户的需求信息也不能直接反馈给发电企业,市场机制发挥不了作用,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均不能及时调整到位,电价水平及上下游产品比价关系被人为扭曲。
我国目前电价形成主要是政府部门核定,需要改革实现市场化。价格形成是电价体系的核心内容,我国电价主要划分为上网电价、输电价格、配电价格和销售电价,目前这些电价主要是由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核定形成,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均不能及时调整到位,2004~2010年,我国销售电价共调整6 次,累计每千瓦时上调13.43 分钱,年均上涨约4%,而欧洲各国2003 ~2009 年期间工业电价年均上涨约10.47%,居民电价年均上涨约8.05%。我国电价水平及上下游产品比价关系被人为扭曲,价格的调节功能受限,这与2002 年电改方案提出的“竞价上网”以及2003年《电价改革方案》提出的“上网电价竞争形成,销售电价与上网电价联动”尚有较大差距,所以新电改必然要适时推出,建立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