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31日,温州市发改委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企业用户侧储能项目建设的通知》,对已备案未开建及在建项目,要加强督导服务,加快推进,尽早建成投运。对已建成待验收项目,属地发改局(经发局)暂按照《用户侧新型储能项目建设流程》(温发改能源〔2022〕92 号)(若后续国家、省发布最新新型储能项目验收相关流程、标准依据等,按最新文件执行),及时组织住建、环保、消防、电力等部门开展联合验收,要求于5 月31 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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