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办法》的通知,其中明确独立新型储能进入商业运营应具备的条件。
第一,签署项目启动验收交接书或鉴定书。第二,完成并网运行必需的试验项目,电力调度机构已确认接入系统设备(装置)满足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技术要求和调度管理要求。第三,签订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或高压供用电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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