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人才    直播     讲堂
河南新型储能调峰市场规则:上限0.3元/kWh!需具备AGC功能!
来源: |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 2023-05-29 | 140 次浏览 | 分享到:

5月26日,河南能源监管办关于公开征求《河南新型储能参与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规则(试行)意见通知。为保障河南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促进新型储能良性发展,深化和完善河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规范储能参与电力调峰辅助服务行为,充分利用储能调峰能力促进新能源消纳,满足新型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保障供应发展需要

其中提到,本次规定参与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交易主体的储能电站准入条件为:独立储能项目;配建储能项目;额定功率不低于2兆瓦、连续储能时长2小时及以上;具备自动发电控制(AGC)功能;自愿参与市场,自觉接受监管。

储能调峰辅助服务补偿费用计算周期为15分钟,补偿电量为其计算周期内参与电网调峰的充电电量,补偿价格为出清结算价格,储能调峰补偿费用为补偿电量*补偿价格。市场初期,按照“日前报价、实时出清”交易机制,储能依照我省火电机组第一档调峰辅助服务交易结算价格优先出清,储能参与调峰补偿价格报价上限暂按0.3元/千瓦时执行,后期将根据我省市场发展情况适时调整。

原文如下:

豫监能市场〔2023〕82号

河南能源监管办关于征求《河南新型储能参与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规则(试行)意见的通知

为保障河南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促进新型储能良性发展,深化和完善河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规范储能参与电力调峰辅助服务行为,充分利用储能调峰能力促进新能源消纳,满足新型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保障供应发展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电力系统发展实际,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我办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河南新型储能参与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规则(试行)》(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自本通知发布30日内将有关情况反馈我们。

传真:0371-65836663;邮箱:schenb@nea.gov.cn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热点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