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智能传感器产业专项扶持计划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指出,智能传感器产业专项扶持计划下设五个扶持方向:
(一)一次性工程费补贴项目:对在深圳智能传感MEMS芯片中试验证开放平台等我市公共服务平台开展研发活动所产生的一次性工程费予以支持。
(二)国家资助配套支持项目:对获得国家工信部智能传感器领域相关扶持的项目予以配套支持。
(三)“卡脖子”攻关奖励项目:支持开展智能传感器及EDA设计仿真工具、核心材料、先进工艺、关键设备等技术研发和产品攻关,相关技术或产品达到国际和国内先进水平,填补国内核心技术空白,能够解决智能传感器产业“卡脖子”问题,且未获得国家资金资助。
(四)标准认证补贴项目:支持智能传感器相关企业开展包括但不限于AEC-Q100(IC)、101(分立器件)、102(光电分立器件)、103(传感器)、104(多芯片组件)、200(被动组件)可靠度标准、ISO/TS 16949、ISO26262体系的培训与认证。
(五)上下游联合攻关奖励项目:鼓励传感器应用企业结合自身需要,联合研发企业,共同研发智能传感器产品(含芯片、模组等)。
详情如下: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智能传感器产业专项扶持计划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落实《关于推动智能传感器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规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智能传感器产业专项扶持计划”的组织实施,根据《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2号)有关规定,我局起草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智能传感器产业专项扶持计划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起草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智能传感器产业专项扶持计划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3年4月20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邮寄至我局。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书面意见发送至邮箱:yupf@gxj.sz.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1.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智能传感器产业专项扶持计划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关于智能传感器产业专项扶持计划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编制说明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19日